转: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的通知

2018年05月31日 14:28  点击:[]

全院同学: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引导我校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青春动能。现将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预选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在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作品

申报作品限于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仅限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在此列。作品类别包括机械、仪器仪表、自动化控制、工程、交通、建筑、计算机、电信、通讯、电子、数学、物理、地球与空间科学、生物、农学、药学、医学、健康、卫生、食品、能源、材料、石油、化学、化工、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作品;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学术性和实用性。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等6 个学科内。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

3.科技发明制作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三、作品要求

(一)参赛资格

1.作品必须是距2019 年6 月1 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 人;凡作者超过3 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 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2.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2019 年6 月1 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通过,则按博士生学历申报作品。若没有实行资格考试,按照前两年为硕士、后续为博士学历申报作品。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二)申报要求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 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 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 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 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 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 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指导教师

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四、奖励表彰

1. 评审委员会推荐不超过80%的校区复赛作品入围校区决赛,40%的校区决赛作品评为三等奖,其余60%进入终审决赛。在终审决赛中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其余部分获得三等奖。参赛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各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竞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名次按总分排列。最高荣誉为流动杯——“挑战杯”,授予团体总分名列第一的学院。设“优胜杯”3 个,分别授予除“挑战杯”获得高校之外团体总分前三的其他学院。累计2 次获得“挑战杯”的学院,可永久保存复制的“挑战杯”一座。

3.团体积分计算方式为:国家级一等奖作品每件230 分,二等奖作品每件200 分,三等奖作品每件180 分;省级一等奖作品每件150 分,二等奖作品每件120 分,三等奖作品每件100分;校级特等奖作品每件100 分,一等奖作品每件70 分,二等奖作品每件40 分,三等奖作品每件20 分,同一作品得奖分数不得累计,按所得最高奖励进行积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国赛奖励的团队等级和个数决定团体总分的名次,以此类推至省赛。若获奖等级和个数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五、赛程安排

1.宣传动员、院级立项和组织实施(2018 年5 月—2019 年3 月)结合学院学科优势和专业特色,下发参赛相关通知,部署相关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在学生中作好宣传动员和培训指导。学生提交立项申请书,学院审核立项后组织实施。

2.校级二类重点项目申报评审(2018 年6 月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3.校级二类重点项目中期检查和一类项目遴选(2018 年10 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4.院内初赛(2019 年3 月中上旬)

学院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评选,并按分配指标择优推荐校赛作品。

5.校区复赛、校区决赛、全校终审决赛和省赛团队集训(2019 年3 月中下旬—4 月),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6.省赛和国赛(2019 年5 月-10 月)

六、相关要求

1.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该项工作,通过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赛进一步增强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活跃学术氛围,努力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大学生。

2.要认真策划,加大宣传,积极发动,精心组织,争取吸引更多的优秀大学生参加本次竞赛,动员广大青年教师和引进人才参与指导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学院内外资源,突出自身优势和特色,确保竞赛工作顺利推进。

3.参赛课题要紧密结合社会发展及生产实际需要,在创新上狠下功夫,突出新颖性和实用性,提倡和鼓励学生发明创造,支持学生跨院、跨专业组成团队申报项目。

校团委

2018.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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