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6年08月30日 18:14  点击:[]

各小班、各团队:

今年暑假,我院同学围绕“青春逐梦十三五·扶贫助力展宏图”主题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积极向上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收获了健康积极的教育效果,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

为激励先进,展示各团队和个人社会实践成果,并促进我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效开展,现将2016年我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

内容安排

831-92

131415级各小班收集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同学的2016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并于911400-18:00交至三教117(想参与评选校级先进个人的同学需附600字心得);

另请推选以个人形式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校级先进个人,并于92900-1200班级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一)电子档纸质档交至三教117。(表彰名额分配及说明见后)

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团队需于831900-12:00将暑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电子档纸质档)《团队证明表》纸质档交至三教117

另请各团队进行推优工作(表彰名额分配及说明见后),并于92900-1200团队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二)电子档纸质档交至三教117

学院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将对总结材料进行审核打分,得分前14名团队将入围校级优秀团队答辩。

92

入围团队于92日中午(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进行团队PPT答辩,学院将根据答辩评分结果评选出前12名团队拟推为暑期社会实践校级优秀团队

表彰名额分配及说明

1、团队按团队实际参加人数的20%评选为校级先进个人,其中校级重点团队以及方案设计大赛获奖团队评选先进个人比例提高到25%,班级按照实际个人参加实践人数的4%评选(团队与个人均按照“五舍六入”原则评选)

2、各小班在推优前必须做好统计工作,非毕业班实践活动参与率需达到100%,组队参加的学生在团队进行推优,自由参加学生从小班择优推荐,团队与个人评优不得重复

3、转专业同学需将《2016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登记表》交至原学院、原班级进行评选。

4、参与其他学院团队同学不得在本院进行评优,同时参加我院团队的外院同学将在我院参与评优。

5、所有评选结果以学院统一调整后公示名单为准。

注意:为保证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小班、各团队注意时间安排,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则视为未进行本次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一:班级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

附件二:团队拟推先进个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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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830

上一条:关于拟推2016年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和优秀团队的名单 下一条:转:四川省工商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开展四川省第一届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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