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5月15日 12:14  点击:[]

各毕业生党支部: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登记报送党员转接信息登记表(5月27日前)

请各毕业生党支部准确收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去向信息,确认介绍信抬头和接收单位名称,填写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5月27日中午12:00前将登记表交学院党委办公室(3-207室),电子档(附件1)发邮箱(869707943@qq.com)。

(二)学院党委检查、核实、上报(5月27日-6月2日)

(三)打印办理介绍信(6月2日—7日)

组织部根据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统一打印、办理转校外的介绍信。转校内介绍信学院党委自行打印、派遣。

(四)领取介绍信(6月7日—9日)

学院党委到组织部领取介绍信和介绍信专用信封。

(五)做好介绍信领取记录(6月9日—11日)

学院党委及时将介绍信和专用信封分发给学生,务必本人领取,并签字确认(附件2)。学生要认真阅读信封背面的“党员须知”。在90天内需要重新开具介绍信的,由学院党委负责办理,并备注在《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登记表》中,存档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一)毕业生党员应在离校前将其组织关系转出,妥善保管。

(二)介绍信有效期为玖拾天,无正当理由超过有效期的介绍信不予重新开具或改派。

(三)已经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到工作单位;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组织、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或乡(镇)党组织、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等。

(四)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地点)不固定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党组织。

(五)转雅安市外的,各分党委根据雅安市分发号段编号;转雅安市内的,根据组织部分发号段编号;转校内的,由各单位自行编号盖章;本单位变动的,不需转接组织关系。转接校内和雅安市内的需将转接信息包拷贝给党员个人,党员报到时将信息包拷贝给转入单位党组织。

(六)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贰零壹柒年陆月。


附件:1.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信息登记表

2.2017年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领取登记表

3.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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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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