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优评奖】350vip平台注册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21年09月30日 19:45  点击:[]

全体2018-2020级同学:

为奖励在学业成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广大同学勤奋学习、努力进取,结合《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奖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学字〔2021〕3号),现将我院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以及材料上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管理制度和规定,按奖项要求,符合如下相应条件。①操行得分成绩达到80分以上;②未受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无不诚信记录;③已修必修课成绩均合格,且2020-2021学年必修课无补考或重修、选修课全部合格;④体育成绩或体能测试合格(残疾、因病、受伤等特殊情况除外);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

3.认定为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4.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原则上应均在同年级同专业二年级及以上学生的前10%(请自行登录学工系统查看),以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者优先。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10%后,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度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表彰奖励。校级表彰奖励是指以学校党委或行政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包括:(1)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2)寒梅飘香工程“三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挑战杯”(表彰奖励具体由学校认定)

5.首先满足在评选范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均位于前10%的同学,其次再按条件评选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的同学;

6.公费师范生、医学定向生、国防定向生和深贫县免 费定向培养生等实施学费全免政策的特殊学生,不再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7.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社会捐资奖学金不兼得,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班级不能要求将学生个人获得的奖学金做二次分配或用于班费

二、时间安排

1.10月9日前:申请人填写附件《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1 ),小班汇总,班主任签名确认;

2.10月11日下午16:00-18:00:以班级为单位,上报《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拟评学生基本情况统计表》纸质档(排名不满足双10%但满足前30%的同学须附校级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至综合楼230室,电子档同时发送至学风建设部邮箱spxyxfjsb@163.com,逾期视为放弃;

3.10月11日-15日:学院评审并开始公示;

4.10月15日12:30-13:30:学工系统申请填写培训,地点待定;

5.10月15日-17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填报,班主任审核;

6.10月18日-21日:学院审核学工系统材料;

7.10月21日:材料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

三、评选名额

全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42个。

四、注意事项

国家励志奖学金对填写格式要求非常高,请拟评人选务必端正态度、认真在学工系统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如因材料填写不规范、字数不够、有错别字等不符合要求的,直接取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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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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